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证据审查主体方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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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重罪办案指引评论88阅读模式

主体方面的证据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428.html

具体证据可参见本章第二节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办案指引” 之 “三、(三)主体方面的证据” 中关于证明自然人犯罪主体证据的内容。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428.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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