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 2024年12月16日 10:44:24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072文章 0粉丝 刑事重罪办案指引评论96阅读模式 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还有以下区别: 威胁内容与方式不同:抢劫罪的威胁通常以杀害、伤害等严重后果为内容,且一般是当被害人的面,用语言或动作来表现。而强迫交易罪的威胁内容较为广泛,除了杀害、伤害外,还可通过揭发个人隐私、毁坏财产等方式进行威胁,威胁方式既可以当被害人面实施,也可以通过第三者传达,还可以用书信等方式表示。 实现威胁的时间不同:抢劫罪的威胁具有当场即时发生暴力的现实可能性,即被害人若不服从,暴力行为会立即实施。而强迫交易罪的威胁可以当场实现,也可以在一段时间后才付诸实施。 能否使用 “其他手段” 不同:抢劫罪除使用暴力、胁迫外,还可使用其他手段,如用酒灌醉、用药麻醉等,使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从而劫取财物。但强迫交易罪只能使用暴力、威胁手段,不存在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手段方式。 客观表现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行为人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而强迫交易罪表现为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等,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尽管交易可能是不公平的。 主观方面不同:抢劫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即通过暴力等手段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其目的是通过不公平的交易来获取经济利益,而非单纯占有他人财物。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484.html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484.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0484.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