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共犯的死刑适用问题
- 对于共同致一人死亡,依法应当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原则上只判处一名罪责最重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 对于家庭成员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尽量避免判处同一家庭两名以上成员死刑立即执行。
- 对于有同案犯在逃的案件,要分清罪责,慎重决定对在案的被告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对于雇凶杀人的,社会危害性比一般共同犯罪更大,应当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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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雇凶者与受雇者共同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的,应当认定雇凶者为罪行最严重的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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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凶者虽然没有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但参与了共同犯罪的策划,实施了具体组织、指挥行为的,对雇凶者也应认定为罪行最严重的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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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凶者只是笼统提出犯意,没有实施具体组织、指挥行为,积极实施的受雇者可认定为罪行最严重的主犯。
对于雇凶杀人致一人死亡的,一般不宜同时判处雇凶者与受雇者死刑立即执行。对于案情特别重大,后果特别严重,确需判处两名以上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要严格区分多名受雇者的地位、作用,根据罪责的情节,对雇凶者和罪行最严重的受雇者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10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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