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
《刑法》第 48 条对死刑适用标准作了明确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故意杀人案件是否适用死刑,要综合分析,做到下面四个区分,依法慎重决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10533.html
一要注意区分案件性质。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应当体现从严惩处的原则,依法判处被告人重刑直至死刑立即执行。如: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暴力犯罪中故意杀人的首要分子;雇凶杀人的;冒充军警、执法人员杀人的等。但是,对于其中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也要注意依法从宽处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10533.html
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以及山林、水流、田地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在适用死刑时要特别慎重。1999 年《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2010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及 2015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均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10533.html
二要注意区分犯罪情节。对于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又无从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可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如:暴力抗法杀害执法人员的;以特别残忍手段杀人的;持枪杀人的;实施其他犯罪后杀人灭口的;杀人后为掩盖罪行或者出于其他卑劣动机分尸、碎尸、焚尸灭迹的等。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10533.html
三要注意区分犯罪后果。故意杀人罪的直接后果主要是致人死亡,但也要考虑对社会治安的影响等其他后果。对于被害人有明显过错,或者有其他从轻情节可以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的,即使造成了死亡的后果,一般也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故意杀人未遂的,一般不判处被告人死刑。对于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虽不构成防卫过当但带有防卫性质的故意杀人,即使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也不判处被告人死刑。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10533.html
四要注意区分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要从被告人的犯罪动机、犯罪预谋、犯罪过程等具体情节以及被害人过错等方面综合判断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从被告人有无前科及平时表现、犯罪后的认罪悔罪情况等方面综合判断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依法审慎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10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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