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认定原则
由于涉黑恶犯罪的财产法律关系、权属关系复杂,因此应当坚持区分认定的原则,不能 “一刀切” 盲目认定和处置。既要全面追缴违法犯罪所得,也要充分重视合法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据《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实践中对于涉案财产应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追缴;(2)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3)黑恶组织及其成员个人及其控制的财产,具体包括黑恶势力组织的财产、犯罪嫌疑人个人所有的财产、犯罪嫌疑人实际控制的财产、犯罪嫌疑人出资购买的财产、犯罪嫌疑人转移至他人名下的财产、犯罪嫌疑人涉嫌洗钱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犯罪涉及的财产、其他与黑恶势力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财产,应当予以追缴、没收;(4)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应当依法追缴、没收;(5)其他单位、组织、个人为支持该黑恶势力组织活动资助或者主动提供的财产,应当依法追缴、没收;(6)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通过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取的财产或者组织成员个人、家庭合法财产中,实际用于支持该组织活动的部分,应当依法追缴、没收;(7)有证据证明确属被害人合法财产,应当依法返还;(8)有证据证明确与黑恶势力及其违法犯罪活动无关,应当依法返还;(9)善意第三人合法取得的财产,应当依法返还。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597.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597.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