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的审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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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办案指引评论106阅读模式

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的审查判断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种类、数量一般是通过勘验、检查发现。因此,勘验、检查、辨认相关现场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案件取证工作的重要环节。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111.html

1. 真实性的审查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111.html

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的真实性审查主要是审查内容是否全面、详细、准确、规范。审查勘验、检查笔录的真实性时,应审查是否准确记录了提起勘验、检查的事由,勘验、检查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现场方位、周围环境等情况;是否准确记载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吸毒工具等物品的位置、特征等详细情况以及勘验、检查、搜查的过程;文字记载情况与实物、录像、照片是否相符;固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吸毒工具的形式、方法是否科学、规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吸毒工具、痕迹等是否被破坏或者伪造,现场是否为原始现场。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111.html

审查辨认笔录真实性时,应从辨认主体、辨认时间、辨认背景、辨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辨认人的基本情况(年龄、精神状态、记忆力等)对辨认结果的真实性具有重大影响。辨认时间距离案发时间长短对辨认结果也具有重大影响。距离案发时间较长的辨认,需要分析辨认人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的记忆,以判断记忆的准确性。辨认笔录还应审查是不是犯罪嫌疑人、证人基于自己真实意思对相关人、物、地点等进行辨认,辨认过程中是否有侦查人员的诱导、暗示。违背辨认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111.html

2. 合法性的审查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111.html

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的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这些笔录是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一般应查明:勘验、检查主体是否是 2 名以上侦查人员;辨认是否是由 2 名以上侦查人员主持进行,辨认照片是否按照混杂辨认原则、分别辨认原则、单独辨认原则、辨认前描述原则等制作的;勘验、检查、辨认活动是否有见证人参与,见证人是否签名,见证人与案件是否有利害关系,如果没有见证人参与,是否有录音录像与侦查机关出具的说明;勘验、检查的现场有无保护情况,现场是否发生变动;勘验、检查现场痕迹、物品提取是否全面、客观、规范,笔录制作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笔录文字记录与实物或绘图、照片、录像是否相符等。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111.html

3. 关联性的审查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111.html

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的关联性审查,主要审查勘验、检查、辨认笔录是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案件待证事实,应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全面综合审查。勘验、检查、辨认笔录与犯罪嫌疑人供述、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证据,在围绕证明犯罪嫌疑人、单位的资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种类及数量,非法提供行为,提供对象属于吸毒人员等待证事实方面是否存在矛盾、冲突。当勘验、检查、辨认笔录所承载的内容与其他证据所承载信息之间的联系出现矛盾时,应先判断清楚勘验、检查、辨认笔录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的联系属于本质联系还是非本质联系,属于必然直接联系还是偶然间接联系,以便作出正确的判断。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111.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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