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的认定处理:数量较大认定
涉案种子是否经灭活,通常的做法是进行发芽率检测,但发芽率只能作为评价是否灭活的标准,不能作为计算重量的标准,即不能用发芽率乘以查获种子的重量得出涉案种子的重量。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212.html
如被告人马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案。太和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马某某在家中楼顶种植罂粟 530 株,且家中藏匿罂粟头 2811.36 克(去壳后种子净重 868.74 克)。安徽农业大学对种子抽样鉴定发芽率,3 份样品罂粟种子平均发芽率分别为:1 号 1%;2 号 2%;3 号 2%。鉴定意见表明该种子未经灭活。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212.html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认为,马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和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一审宣判后,马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上诉称 “未经灭活” 应理解为可以发芽成活,其持有的罂粟种子平均发芽率仅为 2%,可以发芽成活的罂粟种子数量没有达到较大以上,其行为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212.html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在卷的罂粟种子发芽率鉴定意见证实马某某持有的罂粟种子未经灭活,罂粟种子发芽率大小并不影响其构成本罪。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212.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21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