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实施索要财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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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犯罪办案指引评论108阅读模式

实施索要财物行为

向被害人索要财物可以是当面口头提出,也可以是通过某种媒介向被害人提出,如行为人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短信息、聊天软件等向被害人索要财物。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826.html

关于方式,既可以要求被害人向行为人本人提供,也可以要求被害人向第三人提供;既可以迫使被害人提供本人财物,也可以迫使被害人提供由其保管的他人财物。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826.html

关于威胁或者要挟的手段行为和索要财物的目的行为,既可以是同时进行,也可以先发出威胁或者要挟,在一定时间之后提出索要财物的要求;也可以先提出索要财物要求,在一定时间之后实施威胁或者要挟。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826.html

当面索要财物的,审查时除了审查言词证据是否能够印证外,还须严格审查辨认笔录,确保辨认笔录的合法、客观、真实。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双方关于勒索金额表述不一致的,不能简单就低认定,需要与证人证言、实际交付数额等相互印证,确定犯罪数额。经审查确实无法查清的,可以就低认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826.html

通过媒介索要财物的,审查信件、字条等书证时,结合笔迹鉴定;审查短信息、聊天记录、电话清单等电子证据时,结合电信公司出具的电话号码登记信息及电话使用情况;审查电子邮件、信件时,结合 IP 地址、发件地址、邮箱内其他邮件内容;审查电话录音、视频聊天录像等视听资料时,结合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辨认笔录,通过上述方式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具体行为。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1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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