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罪过(即犯罪的故意或过失)以及犯罪的目的和动机这几种要素。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004.html
在罪过方面,具体而言,犯罪故意可以分为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两部分。所谓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所谓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004.html
对于盗窃罪而言,在认识因素上表现为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时明知自己的窃取行为会造成被害人公私财物的损失。关于 “明知” 的内容包括: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004.html
其一,明知所窃对象具有经济价值,即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窃取的是具有经济价值的财物。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所窃取的是财物,不成立盗窃罪。从表面上看,刑法分则条文没有对盗窃罪要求 “明知是财物”,但这并不意味着盗窃罪的成立不要求行为人明知所窃取的对象是财物。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任何故意犯罪的成立,都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犯罪构成要件的要素(包括行为对象)。因此,只要分则没有特别规定,盗窃罪的成立必须以行为人明知其所窃取对象系财物为条件。由于盗窃罪的故意内容首先是财物,如果某种物质没有被规定为财物,那行为人窃取该物质的行为就不构成盗窃罪。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004.html
其二,明知所窃取的对象属于他人占有,即行为人必须意识到犯罪对象正处于他人的合法控制之下。因此,行为人窃取自己拥有所有权但在他人合法占有下的财物,也可以构成盗窃罪。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窃取依法被扣押的财物或者交付他人合法持有或保管的财物,造成保管人或持有人因赔偿而遭受经济损失的,也可以以盗窃罪论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004.html
在意志因素上,盗窃罪只能是直接故意犯罪,而不能是间接故意犯罪。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分,关键是看行为人的意志因素是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还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时是基于概括的故意,希望通过窃取行为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物,对于被害人丧失对所窃财物控制的危害结果是积极追求的。在现实生活中,基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时一般不可能完全清楚其所窃对象的具体情况,但对犯罪对象的不确定并不影响行为人对于盗窃结果的积极追求。因此,盗窃罪只能是直接故意犯罪。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004.html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就是危害结果在犯罪人主观上的表现。盗窃罪的主观必备要件应包括两个,即犯罪故意与犯罪目的。具体来讲,要求行为人不仅要有盗窃他人公私财物的直接故意,而且要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因此,行为人窃取自己享有所有权却被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不构成盗窃罪。同样,拾得遗失物并据为己有的行为也不构成盗窃罪,因为此时行为人缺乏非法占有的目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004.html
认识错误对盗窃罪定罪量刑的影响。实践中,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时不可能完全知悉其所欲窃取的财物的具体状态、价值,而是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决定犯罪对象的价值,这就有可能造成行为人对犯罪对象性质、价值以及盗窃对象物主的判断错误。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004.html
对于盗窃对象价值的认知错误,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如果行为人对盗窃财物的价值无认识或者低估其价值,则应当以其认识能力所能够认识的价值为限确定其盗窃财物的价值;如果行为人高估其所盗财物的价值,则构成对象不能犯的未遂,定罪量刑确定的盗窃数额不是其实际取得的数额,而是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时主观上追求的数额。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行为人在盗窃时主观上是概括的故意,即抱着 “能偷多少是多少” 的心态,在这种情况下,定罪量刑时以其实际所窃得的财物数额作为犯罪数额即可。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004.html
对于盗窃对象物主的认识错误,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处理:若是将甲的东西误认为是乙的东西盗窃的,这种认识错误不影响对行为人盗窃行为的定罪量刑,因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讲,无论财物归谁所有,都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行为人的行为都造成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符合犯罪构成的所有要素。若是将自己的财物误认为是他人的财物而盗窃的,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原则,行为人有犯罪的故意和行为,应当定罪处罚。若将他人的财物误当成自己的财物取走的,发现后没有非法占有行为的,不应该构成犯罪,因为行为人没有犯罪的故意。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00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