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书证的审查
物证和书证作为案件中常见的实物证据,其真实性、合法性及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直接影响案件认定,审查时需分别聚焦其特点,同时兼顾共性要求:
1. 物证的审查
物证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等证明案件事实,重点审查:
- 涉案运输工具是否扣押在案;若实物不在案,是否有清晰反映其特征的照片。
- 相关凶器、通信工具等是否有原物及照片,且上述物证是否经过犯罪嫌疑人、被运送者指认,以确认其与案件的关联。通过指认环节,可强化物证与犯罪行为的直接联系,避免无关物品被错误纳入证据体系。
2. 书证的审查
书证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需重点核查:
- 涉案的出入境证件、签证是否被扣押,是否经过鉴定或经相关部门确认系伪造、变造;此类证件是认定偷越国(边)境行为性质的关键依据。
- 犯罪嫌疑人及被运送者是否持有路线图、交款记录、票据、身份证明材料等,以及存折、银行卡等财物凭证,这些材料可辅助还原偷越计划、资金往来等案件细节。
- 境外有关机关、我国边境检查站、驻外使领馆是否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如入境记录、核查证明等),此类材料能增强书证的权威性和关联性。
- 案件中是否存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平台的支付明细,这些明细可印证资金交易与偷越行为的关联(如支付运输费用等)。
3. 物证、书证的共性审查
对于物证和书证,需共同关注其提取程序的合法性及来源的可靠性:
- 重点审查提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提取时是否有见证人在场,持有人是否签字确认,办案人员是否签字;对于程序瑕疵,需审查能否作出合理解释(如见证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场的情况说明等)。
- 若对物证、书证的来源及收集过程存在疑问,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该物证、书证因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通过对物证、书证的细致审查,既能确保其实物真实性,也能通过程序合法性审查保障证据效力,为案件事实认定提供扎实的实物支撑。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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