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要件
刑法条文中列举了四种寻衅滋事典型行为,该四种行为常见表现为: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302.html
-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的特点在于 “随意性”,随意殴打他人并非完全没有原因,而是这个原因明显异常,从一般人的角度无法理解和接受,体现出行为人系借题发挥、借故生非,以随意殴打他人的方式展现自己的强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如在商场被人不小心踩了脚就对他人进行殴打,晚上认为他人车灯晃眼就将司机拉下车(148)殴打等。
-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此类行为主要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逞强耍横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恐吓他人。
- 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即以逞强耍横为动机,以强凌弱,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行为人并不一定对财物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通过这种行为方式来表现自己的强势,扰乱公共秩序。
-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公共场所的特点在于开放性,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以语言、行为等方式扰乱公共秩序,对他人的合法行为制造了障碍、进行了侵犯。比如,以电影院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为由纠集多人在电影院门口堵塞,阻止观影群众进入。
寻衅滋事行为要达到一定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在实践中需要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证据进行把握。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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