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鉴定意见的审查 2025年2月2日 22:50:36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953文章 0粉丝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办案指引评论60阅读模式 鉴定意见的审查 对被骗物品的价值评估鉴定:重点审查评估结果与被害人提供的价值资料(如购买凭证、市场报价等)是否相近;若两者差异较大,应以鉴定意见为准。 对与案件相关的笔迹、印鉴、文件的鉴定:重点审查鉴定结论是否能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陈述的案件细节(如文书形成时间、签名过程、印鉴使用场景等)相互印证,确保鉴定结果与案件事实逻辑一致。 对被害人被骗后的伤情鉴定及精神状态鉴定:需结合案件起因、被害人陈述、医疗记录等,审查鉴定意见是否客观反映被害人的身体损伤程度、精神受损状态,以及损伤与被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对鉴定意见的共性审查要点: 审查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如与案件当事人、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等); 审查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是否具备法定资质(如是否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备案、鉴定人是否取得对应专业资格); 审查检材的来源是否合法、保管过程是否规范(如检材提取、流转、保存是否有完整记录,是否存在污染、替换风险); 审查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及行业规范(如鉴定方法是否科学、鉴定过程是否有完整记录); 审查鉴定意见文书是否有鉴定人签名、鉴定机构盖章(缺一不可,否则影响文书效力); 审查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告知案件当事人(如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当事人是否提出异议、异议是否得到合理回应。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2447.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2447.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