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中,鉴定意见是重要的证据类型,主要包括法医鉴定意见和亲子鉴定意见,以下是对其具体作用的详细介绍:
- 法医鉴定意见:主要证实被害人伤情、被虐待、故意伤害等情况以及成伤机制或死亡原因。通过对被害人身体进行检查、检验,法医能够确定被害人受伤的程度,比如是轻微伤、轻伤还是重伤,这些伤情鉴定结果可以作为认定犯罪行为严重程度的重要依据。例如,在一些收买被拐卖妇女的案件中,若法医鉴定意见表明被害人存在多处骨折、软组织挫伤等伤情,且成伤机制符合殴打、虐待所致,那么就可以据此认定行为人实施了虐待、故意伤害等行为,这些行为可能会构成其他相关犯罪,从而影响对行为人的定罪量刑。
- 亲子鉴定意见:主要用于证明被拐卖人的身份。在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中,被拐卖者可能因年龄小、记忆缺失或被拐卖后身份信息被伪造等原因,无法明确自身身份。而亲子鉴定通过对被拐卖者与可能的亲属进行 DNA 比对,能够精准确定被拐卖者与家庭成员的身份关系。例如,在公安部开展的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 “团圆行动” 中,就是依靠 DNA 鉴定技术,将采集到的失踪儿童父母血样以及疑似被拐卖儿童的血样数据录入全国打拐 DNA 数据库进行比对,从而实现了众多家庭的团圆,为被拐卖者回归家庭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也为司法机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提供了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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