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儿童罪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绑架罪的区分

拐骗儿童罪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绑架罪的区分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刑法第 239 条第 3 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以绑架罪定罪处罚。这两种犯罪的区别: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财产权利。二是犯罪目的不同,前者大多是为了收养,后者则是为了勒索财物。三是犯罪手段不同,前者是拐骗,后者则对婴幼儿使用了偷盗的方法,实质是一种绑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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