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与贿赂犯罪牵连行为的认定

串通投标罪与贿赂犯罪牵连行为的认定

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方面的犯罪,如投标人贿赂招标人,许之以特定经济利益,诱使其泄露标底;或者招标人接受贿赂,泄露标底等商业秘密。由此可见,基于本罪特点,往往可能出现既构成串通投标罪又构成贿赂犯罪的情况。
对于此种情形,目前无法律的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既有数罪并罚,也有择一重罪的处置。我们倾向于可以参考已经明确的受贿犯罪与渎职犯罪并罚、行贿犯罪与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罚的法律规定,由于收受贿赂行为、串通投标行为分别侵犯了不同法益,可以进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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