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实各犯罪嫌疑人(单位)、被告人(单位)串通投标的动机、目的;各犯罪嫌疑人(单位)、被告人(单位)犯意的提起、联络、分工及共同犯意下实施的行为;各犯罪嫌疑人(单位)、被告人(单位)的实际获益情况。
二是证人证言,证实的内容同上。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623.html
三是书证、鉴定意见等能证实报价、项目金额、获益、直接经济损失等方面的证据。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623.html
四是单位犯罪的,需要通过收集单位内部的会议记录,相关任免文件,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供述,其他员工的证言,证实串通投标为单位意志。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623.html
通过上述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串通投标行为会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侵害招标投标的市场秩序,而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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