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中选择性罪名的具体确定 2025年3月18日 19:48:46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953文章 0粉丝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案指引评论35阅读模式 选择性罪名的具体确定 本罪的罪名是选择性罪名。虽然商品声誉从本质上来讲应属于商业信誉的范畴,但立法者在《刑法》第 221 条将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并列,表明商品声誉又具有一定的独立性,需要单独规定,以突出保护。在具体案件中,确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的罪名,应结合案件事实,根据捏造并散布的虚伪事实具体侵害的结果确定,即犯罪人侵害的是他人的商业信誉,还是商品声誉,还是二者同时具备。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635.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3635.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