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物证、书证的证据审查

物证、书证

  1. 在审查假冒标识的赃物或照片时,应当重点审查标识的品牌、型号等关键信息。
  2. 在审查权利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时:
    • 对于商标注册信息,应重点审查商标注册证中的商标图案与涉案标识是否完全一致,以及商标注册证是否在存续期内。
    • 对于真伪鉴定材料,应重点审查鉴定主体、鉴定对象、鉴定过程、鉴定理由和鉴定结论,尤其关注鉴定理由是否充分;必要时需将涉案商标标识与正品商标标识附图进行对比;若鉴定材料由知识产权代理人出具,还应审查其是否具有相关授权。
  3. 对查获的 “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应向第三方中立机构申请真伪鉴定,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真伪并调取书面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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