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罪客体方面证据

客体方面证据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普通发票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除了《刑法》第 205 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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