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核实并掌握发票的领、用、存情况;
- 涉嫌虚开的发票的记账联,核实填开内容、数额与涉嫌虚开的发票联是否一致,是否为 “阴阳票”“大头小尾” 票等;
- 核实涉嫌虚开发票是否在经营范围内填开;
- 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进行账、证、票相互比对;
- 纳税申报及已实际缴纳税款资料,核实其真伪;
- 相关货物销售合同,核实是否存在与涉嫌虚开发票对应的交易,内容是否一致;
- 资金来源明细账、现金存款明细账、银行存款明细账,现金收款或者银行收款凭据,核查与涉嫌虚开的发票对应的资金流向是否存在,资金流、票流是否一致;
- 货物出库单据,调取库存商品明细账,核实实际库存,查明是否实际出库,是否与发票内容一致;
- 相关货物运输凭证,包括运输合同、运输费用支出凭证、运输发票等,核查是否存在相关货物流通,与涉嫌虚开的发票内容是否一致,票流、物流是否一致。
通过以上各项查证,进行综合判断,确定开票、发货、收款是否一致,即票流、物流、资金流是否一致。
- 涉嫌虚开发票单位发票的领、用、存登记簿或者台账,与涉嫌虚开单位的发票登记、使用情况进行比对,如果不一致,由税务机关出具证明;
- 涉嫌虚开发票单位的纳税申报及实际缴纳税款资料,特别是进项票和销项发票统计表;
- 涉嫌虚开发票的函调情况,包括发函、回函及登记台账等;
- 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收缴款书和调账记录等。
提取银行资金收款单据,核查票、货、款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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