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经营规定,致使他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构成犯罪的,以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共犯论处。
从事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会计、税务、外贸综合服务等中介组织及其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经营规定,为他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致使他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 229 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与他人共谋或明知他人骗取出口退税,为他人提供与实际不符的证明、单证、代理业务或者其他帮助,构成犯罪的,以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共犯论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920.html
实践中,对于明知他人骗取出口退税,仍然为他人伪造报关单的行为的认定,存在不同认识。我们认为,可以按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报关单的嫌疑人明知他人为骗取出口退税而提供,帮助他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具有非法占有国家出口退税的故意,应当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的共同犯罪。但是对事先无通谋、事实上也不明知虚假报关单提供给何人、用作何种目的的行为,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或者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论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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