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口退税罪将未纳税或免税业务申报为已税出口的认定

将未纳税或免税业务申报为已税出口的认定

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者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均属于出口货物退税的货物范围,应予以退还已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办理出口退税的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 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
  2. 报关离境的货物;
  3. 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 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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