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犯罪客体的构成要件 2025年4月1日 13:24:06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203文章 0粉丝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案指引评论19阅读模式 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贸易管理制度。本罪犯罪对象主要有: 珍稀植物及其制品、古生物化石; 国家禁止进出口或者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及含有这类化学品的物质; 来自境外疫区的动植物及其制品; 国家出于保护国内资源和自然环境的需要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如硅砂、木炭、腐殖土等; 其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如旧机电车、切割机、仿真枪、管制刀具、制冷剂等。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240.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4240.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