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犯罪客体的构成要件

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贸易管理制度。本罪犯罪对象主要有:
  1. 珍稀植物及其制品、古生物化石;
  2. 国家禁止进出口或者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及含有这类化学品的物质;
  3. 来自境外疫区的动植物及其制品;
  4. 国家出于保护国内资源和自然环境的需要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如硅砂、木炭、腐殖土等;
  5. 其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如旧机电车、切割机、仿真枪、管制刀具、制冷剂等。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240.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14240.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