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搜查笔录(或者行政执法部门的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扣押笔录及清单、辨认笔录及现场照片等,证实生产、销售场所的概况。
(2)与生产相关的原料、半成品、设备、工具、器具、标识、包装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图、成分说明书、批次质检单、入库记录等,证实涉案人员实施生产行为的事实。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443.html
(3)有关特定资质的生产许可证(如养殖屠宰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卫生特许证、健康证、专业技术等级证等资质类证件。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443.html
(4)证明涉案人员采购原料、货物的证据,如涉案人员与上游人员签订的购销合同、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上游人员关于涉案人员采购的证言、上游企业的资质、采购的原料及货物的检验报告等,证实涉案人员为销售伪劣产品采购产品原料、货物的事实。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443.html
(5)证明销售记录或资金状况的证据,如涉案人员与消费者的微信、短信记录、报价单、销售合同、购销凭证、物流信息截图、对账单、财务账册、销售及转账记录、银行账户流水、运输及仓储单据等,证实涉案人员实施了销售行为。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443.html
(6)具有消费经历、证实关联事实等作案情况的证人证言,印证涉案人员实施了销售行为。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443.html
(7)证明运输情况的证据,如货运单、箱单、出入库单、购货收货凭证等运输单据,印证涉案人员实施了销售行为。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443.html
(8)犯罪嫌疑人供述,重点讯问从业背景、生产与加工场地、时间、种类、分工、所用的原料及设备、工艺、过程、进货及销售渠道、生产成本、出售价格、数量、违法所得数额等。通过上述证据的综合审查认定,证实涉案人员实施了生产、销售的行为。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443.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443.html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