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区别与联系
关于部分食药类案件如何甄别食品与药品,如 “伟哥” 既可能以保健食品名义销售,又可能以药品形式销售,可从包装与产品说明书等入手判断,具体包括批准文号是保健食品还是药品、产品说明书中有无治疗功能的说明等,并结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注重犯罪嫌疑人的辩解。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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