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数额认定方面的证据审查

数额认定方面的证据

数额认定方面,主要考虑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额、骗取国家税款的数额以及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数额,通过以下证据予以证明:
  1.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相关会计明细、鉴定意见、财务人员等证人证言,证实虚开数额。
  2. 税务机关出具的抵扣认证材料、相关会计凭证、发票抵扣联、财务人员等证人证言,证实抵扣数额。
  3. 税务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税证明等核定无法补缴数额,证明给国家造成税款损失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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