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犯罪加重处罚
《走私案件解释》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罪名,均采取数额加情节相结合的量刑标准。其中,均将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或者 “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 作为加重处罚情节;对于走私犯罪达到一定数量、数额标准,同时又具有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或者 “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 情形之一的,均在上一档法定刑幅度内处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00.html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00.html
根据《刑法》第 26 条、第 97 条规定,三人以上为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00.html
近年来,走私犯罪专业化、集团化特征越来越明显,不同环节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完成走私,走私犯罪集团在走私犯罪中比较常见,社会危害性更大,也是打击走私犯罪的重点。因此,有加重处罚的必要。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00.html
(二)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00.html
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特种车辆主要包括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等执行特殊或专门任务的车辆。上述车辆在通行规则上享有其他车辆所不具有的特权,尤其在执行紧急任务时通常有优先通行权;在外形特征上,具有不同于一般社会机动车辆的标志、涂装等,便于公众识别,对于保障优先通行权等有直接作用。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00.html
走私分子如果使用上述车辆从事走私犯罪活动,相比于使用普通运输工具而言,其隐蔽性更强、查处的难度更大、走私得逞的概率更高,社会危害性也更大。因此,将其作为加重处罚情节。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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