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电子数据的审查 2025年4月12日 09:54:26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246文章 0粉丝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案指引评论18阅读模式 电子数据的证据地位演变 2012 年《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新增为法定证据种类,改变了此前其依附于视听资料的状态。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中,电子数据可直接反映通谋内容、产品信息、交易细节等关键案件事实,是核心证据之一。 电子数据审查的核心规范依据 2016 年 9 月,“两高一部” 联合颁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确立电子数据收集、审查的基础规则。 2021 年 1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进一步细化网络相关案件中电子数据的审查标准。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433.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4433.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