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证明 “违法所得数额” 应当收集的基本证据 2025年3月24日 20:53:10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953文章 0粉丝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案指引评论29阅读模式 证明 “违法所得数额” 应当收集的基本证据 违法所得,是指获利数额,即以行为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其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合理支出部分后剩余的数额。证明犯罪成本的证据,主要包括记录假冒商品、商标标识、包装盒、说明书等制假原材料进货价格的账本、网络交易记录、提货单、供货协议等书证。如销售制假原材料的上家已经到案,则重点审查犯罪嫌疑人对于进货渠道、进货价格的供述能否与上家供述相互印证。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850.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3850.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