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谢某桥诈骗案 – 诈骗罪中立案前返还钱款的金额认定规则

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12953
文章
0
粉丝
刑事评论9阅读模式

谢某桥诈骗案 —— 诈骗罪中立案前返还钱款的金额认定规则

一、案例信息

2023-05-1-222-001 / 刑事 / 诈骗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08 / (2021)桂 14 刑终 64 号 / 二审(生效)

二、关键词

刑事;诈骗罪;立案前返还钱款;诈骗金额认定;退赔情节;赃款追缴

三、裁判要旨

  1. 立案前返还钱款的金额扣除规则

    行为人在侦查机关立案前主动退还给被害人的钱款,不应计入诈骗总金额。核心逻辑在于:

    • 被害人交付财物的目的是基于行为人的欺诈陷入错误认识,期望实现特定结果(如本案办理取保候审、缓刑);当期望结果未达成时,被害人要求返还,行为人退还的部分,意味着被害人该部分财产处分的 “错误性” 被纠正,不属于诈骗罪中 “被害人因错误认识最终处分的财产”。
    • 立案前的退款行为,可视为行为人主动弥补被害人损失的退赔情节,而非诈骗既遂后的退赃,故该部分金额应从诈骗总额中扣除。
  2. 赃款追缴的特殊处理规则

    若被害人交付的钱款本身属于非法资金(如本案中用于贿赂司法人员的行贿款),即便该部分资金未被计入诈骗金额,也应当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不得退还被害人。

四、案例详情

(一)基本案情

  1. 诈骗行为的实施
    • 2016 年 9 月,被害人李某刚等 4 人委托被告人谢某桥,为李某光等 4 名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人员办理取保候审,谢某桥谎称能疏通关系,骗取被害人转账合计 46 万元。
    • 李某光等人取保候审后被逮捕,谢某桥又以 “争取缓刑” 为由继续骗取被害人钱款;为取得信任,谢某桥出具承诺书,但最终李某光等人均被判处监禁刑,缓刑目的未达成。
  2. 退款与涉案金额

    2017 年 1 月 5 日(侦查机关立案前),谢某桥向被害人账户退还2.5 万元,剩余款项未退还。一审法院将该 2.5 万元计入诈骗总额,认定诈骗金额为 55 万元。

  3. 审理与裁判结果
    • 一审:扶绥县人民法院认定谢某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 5 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55 万元(含已退 2.5 万元)。
    • 二审: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扣除立案前退还的 2.5 万元,认定诈骗金额为 52.5 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4 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52.5 万元上缴国库。

(二)核心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侦查机关立案前退还的 2.5 万元是否应当计入诈骗总金额,以及该部分退款的追缴方式。

五、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围绕诈骗金额的认定标准赃款追缴规则展开,核心逻辑如下:
  1. 立案前退款应从诈骗总额中扣除
    • 从诈骗罪构成要件分析:诈骗罪的既遂标准是被害人因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实际非法占有该财产。本案中,谢某桥在立案前退还 2.5 万元,是因为其承诺的 “办理取保候审、争取缓刑” 未实现,被害人要求退款,该部分钱款的非法占有状态被消除,被害人未因该部分钱款遭受实际损失,故不应计入诈骗既遂金额。
    • 从退赔情节的性质分析:立案前的主动退款,区别于犯罪既遂后的退赃,是行为人在司法机关介入前对被害人损失的弥补,属于影响量刑的退赔情节,而非诈骗行为的组成部分,因此应当扣除。
  2. 赃款追缴的合法性依据本案中被害人交付的钱款,目的是用于贿赂司法人员,属于行贿款,本身具有非法性。即便谢某桥退还了 2.5 万元,该部分资金仍属于非法资金,依法应当追缴并上缴国库,不得退还被害人,避免非法利益回流。
  3. 量刑调整的合理性二审法院扣除 2.5 万元后,诈骗金额从 “55 万元” 降至 “52.5 万元”,仍属于 “数额特别巨大” 的范畴,但结合退款的退赔情节,对谢某桥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体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

六、关联索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66 条(诈骗罪)、第 64 条(赃款赃物追缴)
  • 一审: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2020)桂 1421 刑初 228 号刑事判决(2020 年 3 月 30 日)
  • 二审: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桂 14 刑终 64 号刑事判决(2021 年 9 月 8 日)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920.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4920.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14920.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