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赵某令故意杀人案 – 年满 75 周岁老年人犯罪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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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令故意杀人案

年满 75 周岁老年人犯罪的量刑

案例信息

2024-04-1-177-007 / 刑事 / 故意杀人罪 /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 2023.11.15 / (2023)黑 81 刑初 2 号 / 一审

关键词

刑事;故意杀人罪;年满 75 岁;手段特别残忍;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

裁判要旨

  1. 司法实践中针对老年人犯罪,要充分考虑老年人个体的特殊情况,结合其犯罪的具体事实、情节、主观恶性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综合裁判。具体适用中,需严格把握《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的规定,量刑时予以充分考量,符合条件的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针对《刑法》第四十九条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的规定,需准确把握 “特别残忍手段” 的认定标准。“特别残忍手段” 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结合司法实践,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中 “特别残忍手段” 大致包括两类:一是毁伤人体主要器官,导致人体基本机能毁损或完全丧失,且给被害人带来巨大精神痛苦;二是故意延长被害人痛苦时间、不必要增加痛苦程度,或使用非致命性工具数次甚至数十次击打被害人,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等情形。

案例详情

基本案情

被告人赵某令与被害人张某印(男,殁年 68 岁)及于某、陈某民、孙某珍系朋友关系。2023 年 4 月 30 日 11 时许,赵某令邀请四人到其家中吃饭饮酒。当日 12 时 5 分至 13 时 20 分,于某、陈某民、孙某珍先后离开赵某令家,赵某令与张某印继续饮酒期间发生争执,赵某令持菜刀砍击张某印背部、颈项部等处二十余刀,致张某印颈椎损伤、颈髓损伤并大失血死亡。

后赵某令委托邻居报警,并在家中等待,公安机关到场后将其抓获,赵某令如实供述杀人事实。另查明,赵某令亲属一次性赔偿张某印亲属经济损失 30 万元,款项已给付完毕,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5952.html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作出(2023)黑 81 刑初 2 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赵某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宣判后,无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赵某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赵某令邀请被害人到自家饮酒期间发生争执,持家中菜刀砍击被害人数刀,依法应予惩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5952.html

赵某令系在醉酒状态下作案,虽砍击被害人二十余刀,但并非在清醒意识支配下实施,结合案件具体事实,不能认定其作案手段特别残忍。赵某令犯罪时年满七十五周岁,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赵某令作案后主动委托邻居报警,且在家等候抓捕,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赵某令亲属代其向被害人亲属赔偿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5952.html

综上,赵某令虽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犯罪后果严重,但同时具有年满 75 周岁老年人犯罪、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结合本案具体事实,可对其减轻处罚,不再适用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及无期徒刑。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5952.html

关联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7 条、第 49 条、第 67 条、第 232 条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5952.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 21 条、第 23 条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5952.html

一审: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23)黑 81 刑初 2 号刑事判决(2023 年 11 月 15 日)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5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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