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福建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及 时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所在单位,申请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诊 断和《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并告知其有异议的救济途径 和申请延长期的办法。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停工留薪期发生争议的,可向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 员会提出确认申请,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确认,并 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6710.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6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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