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 号) 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 11 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 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 小时);月计薪天数=(365 天-104 天)÷12 月=21.75 天。
月计薪天数实务中用于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进而进行未满勤月工资、加班费、未休年 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734.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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