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劳动关系,是指同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或者形成均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的用工关系。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下,因为一些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等待经营环境改善,部分劳动者存在打短工再工作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的诉讼,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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