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权的放弃
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遗产继承权是一项民事权利,权利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的表示。放弃继承属单方的法律行为,只要有弃权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但是,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要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06.html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由本人作出。
继承权是一项基于身份关系而发生的财产权利,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应由本人亲自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当继承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不能代替他们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06.html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首先应由本人作出;其次,本人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其真实的意愿。因受欺诈、胁迫等原因致使继承人被迫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该意思表示因其不真实而无效。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06.html
放弃继承必须是无条件的。
继承人不得以不履行其法定义务为条件而放弃继承。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放弃继承权和丧失继承权虽都导致继承权的消灭,但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事实。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06.html
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处分其权利的行为,体现的是其个人的意志;继承权的丧失是对继承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上的处罚,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06.html
2.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作出的时间及表示的方式
大陆法系许多国家都有继承权承认与放弃的意思表示的时间与方式的法律规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06.html
在我国,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开始前,自然人的继承权仅仅是一种继承资格,属权利能力范畴,不存在接受和放弃的问题。遗产分割后,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所有权,再表示放弃继承,已不能产生放弃继承的效力。因此,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继承的,只能认为是对其所继承遗产的所有权的放弃,而不是继承权的放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06.html
3.继承权放弃的法律后果
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产生以下法律后果: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06.html
表意人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消灭。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06.html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一旦作出,表意人不再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也无须承担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税款和其他债务的清偿义务。法定继承人之一放弃继承的,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分割弃权人应得继承的遗产份额。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遗产由顺序在后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全体法定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组织所有。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406.html
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的,遗嘱所指定的该继承人可得的遗产份额,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放弃遗嘱继承的继承人仍可依其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参与法定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具有溯及力,其效力溯及至继承开始。在遗产分割前或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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