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在协商解除劳 动合同时,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对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大 的影响。《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 定过程中,立法者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 备,此时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 除劳动合同情形下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做了一定限制,那就是看谁先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2)项规定,用 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 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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