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准予离婚登记,当事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11.html
(1)申请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的目的是对合法婚姻的解除,这一规定是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11.html
(2)申请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因此,《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11.html
(3)申请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有离婚的合意。双方当事人对离婚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一致的,一方欺骗他方或胁迫他方达成协议的,不予办理离婚登记。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11.html
(4)申请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所谓合理的安排,是指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对子女随何方生活,不随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给付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给付方式,不随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等方面作出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的安排。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11.html
(5)申请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适当处理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的,另一方给予适当经济帮助等问题的处理符合男女平等原则和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11.html
(6)申请离婚登记必须合法。双方当事人不得违反《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离婚登记的目的是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将离婚登记作为手段,达到非法的目的;申请离婚登记时,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书。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11.html
(7)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离婚、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受理,若他们的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则不予受理。同时,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之间在中国内地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此外,如果男女双方均为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他们的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可以到驻在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而不必回到国内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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