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认定的基本规则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对医疗费的认定作出规定,总体上应当综合审查治疗证据和费用证据予以认定,具体如下: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878.html
1.门诊治疗的,根据门诊病历和医疗费单据确定医疗费数额;住院治疗的,根据住院病案和医疗费单据确定医疗费数额;受害人自行购买药物的,根据病历、处方和购药发票确定购买药物的合理性和数额。医疗费的赔偿数
额,均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878.html
2.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受害人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鉴定意见确定必然发生的后续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赔偿。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878.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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