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承办 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 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因此,律师办理业务一般规程应 为:律师事务所先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承办律师再与委托人 签订授权委托书,律师对外进行诉讼代理业务活动时,还应提交律师 事务所出具的书面函,并出示执业证书。这是律师较为规范的执业行 为程序。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9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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