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台湾地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的执行管辖 执行知识

对台湾地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的执行管辖

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案件,由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 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受理。 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由最先立案的...
申请认可和起诉的相互排斥 执行知识

申请认可和起诉的相互排斥

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当事人就同一争议起诉 的,不予受理。 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对于 认可的申请不予受理。
认可申请的审查期限 执行知识

认可申请的审查期限

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 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通过海峡两岸司法互助途径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的期间,不计入审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