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文书函的适用范围 执行知识

执行文书函的适用范围

函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委托执行、接受委托执行、退回委托执行; (二)处置权争议的商请与移送; (三)执行转破产的移送; (四)报请上级法院执行; (五)其他需要用函解决的事项。
送达回证 执行知识

送达回证

送达执行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 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送达送达地址确认书 执行知识

送达送达地址确认书

执行中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 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 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送达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内容 执行知识

送达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内容

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内容应当包括送达地址的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受送达 人的联系电话等内容。 当事人要求对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的内容保密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保密。 当事人在执行终结前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及时以...
送达不告知送达地址的处理 执行知识

送达不告知送达地址的处理

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 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 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送达直接送达 执行知识

送达直接送达

送达执行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 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 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
送达公民的留置送达 执行知识

送达公民的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执行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 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 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执行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
送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留置送达 执行知识

送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留置送达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执行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 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 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送达在法院送达 执行知识

送达在法院送达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执行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 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执行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