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执行文书。当事人拒绝 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执行人员、 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送达诉讼代理人的送达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 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 用留置送达。
送达电子送达
经受送达人同意并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人民法院可以釆用电子送 达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执行文书,但裁定书除外。 前款规定的电子送达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 系统作为送...
送达委托送达
直接送达执行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 执行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委托送达...
送达邮寄送达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执行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 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 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送达邮寄送达的签收
邮寄送达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 (一)受送达人签收; (二)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 代理人签收的; (三)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送达邮寄送达的视为送达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 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 收,导致执行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
送达转交送达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执行文书后,...
送达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 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 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
涉外送达涉外送达的方式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执行文书,可以 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 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