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明确将骗取社会保险金等行为将正式“入罪”,司法机关将可以据此追究 违法者的刑事责任。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之一,就是虚构劳动关系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社会 保险参保资格的。
【法定义务】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均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 是法定强制性义务。不得擅自转嫁、减免。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103.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 险费。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103.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103.html
【法律禁止】2、《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2022 年 2 月 9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 48 号公布 自 2022 年 3 月 18 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 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103.html
(一)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 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103.html
(二)通过虚假待遇资格认证等方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103.html
(三)通过伪造或者变造个人档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手段违规办理退休,违规增加视同缴费年限, 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103.html
(四)通过谎报工伤事故、伪造或者变造证明材料等进行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提供虚假 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103.html
(五)通过伪造或者变造就医资料、票据等,或者冒用工伤人员身份就医、配置辅助器具,骗取工伤 保险待遇的;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103.html
(六)其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103.html
【刑事责任】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的 公告,明确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 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 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行政责任】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 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 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常见行为】5、常见以下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行为涉嫌违法,存在风险是,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或 者是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1) 职业资质证书靠挂,在靠挂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首先,专业职业资质证书靠挂,就涉嫌违法 违规,同时,与被靠挂单位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典型的以虚假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 形;
2) 个人委托代缴社保,灵活就业人员委托企业单位代为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双方之间不存在事实劳 动关系,属于典型的以虚假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形;
3) 人事代理关系代缴社会保险,单位与单位之间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排除《劳务派遣协议》关系 和《服务外包协议》关系的,以民事委托关系,由受托方为委托方职工代为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委托方 职工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典型的以虚假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形;
4) 以虚假劳动关系证据,一次性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的,属于典型的以虚假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缴 费的情形;
5) 在职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在单位参保缴费的,在职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退休审 批条件的,单位继续用工并为其缴纳社保费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极个别地方退休审批时,对于超龄 期间养老保险缴费身份不予认定,要求对应期间缴费退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续保缴费。这种不确 定性情形,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特别关注当地政府规定及社保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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