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是税务类犯罪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其认定需要严格区分行为手段、行为方式以及与其他相关行为(如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的界限。以下是关于逃税罪的详细分析和辩护要点:
一、逃税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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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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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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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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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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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手段:采取欺骗、隐瞒手段,如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列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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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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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纳税申报:制造虚假材料进行申报,如不按规定填写或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纳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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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申报: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采取欺骗和隐瞒手段,不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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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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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即通过虚假申报或不申报的方式减少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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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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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根据《刑法》第201条的规定,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是指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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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逃税罪与其他行为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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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与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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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纳税人按期如实申报,但由于经济困难等原因未按时缴纳税款,未采取任何逃避缴纳税款的措施。欠税行为不构成犯罪,但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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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即使未缴纳税款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也构成逃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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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要点:如果当事人只是因经济困难未按时缴纳税款,但未采取欺骗或隐瞒手段,辩护人可以提出不构成逃税罪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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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与骗取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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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行为: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但其目的是为了骗回已经缴纳的税款。这种行为仍属于逃税行为,按逃税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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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出口退税罪:如果骗取的税款超过了纳税人所缴纳的税款部分,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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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要点:如果当事人骗取的税款未超过已缴纳的税款部分,辩护人可以提出按逃税罪定罪处罚的辩护意见;如果骗取的税款超过已缴纳的税款部分,辩护人需要进一步审查是否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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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辩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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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行为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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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申报:审查是否存在虚假申报的行为,如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如果当事人只是因疏忽或误解导致申报错误,而非故意虚假申报,辩护人可以提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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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申报:审查是否存在不申报的行为,以及是否采取了欺骗或隐瞒手段。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未申报,而非故意逃避缴纳税款,辩护人可以提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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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行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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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缴纳税款目的: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如果当事人只是因经济困难未按时缴纳税款,但未采取欺骗或隐瞒手段,辩护人可以提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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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商业目的:审查当事人是否存在合理商业目的,如为了虚增营业额、扩大销售收入或制造虚假贸易繁荣而虚开发票。如果行为动机合理,辩护人可以提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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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行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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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审查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是否达到法定标准(5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如果未达到法定标准,辩护人可以提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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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审查当事人是否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已受行政处罚。如果当事人已履行上述义务,辩护人可以提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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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体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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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与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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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行为手段证据:收集账簿、记账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证明当事人是否存在虚假申报或不申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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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行为目的证据:收集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通讯记录等,证明当事人的行为动机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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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行为结果证据:收集税务机关的追缴通知、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凭证等,证明当事人是否已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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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司法机关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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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沟通:在案件的不同阶段,及时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沟通,提交书面意见,要求对当事人的行为手段、目的和结果进行重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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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审判机关沟通:在审判阶段,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请求对当事人的行为手段、目的和结果进行重新认定,同时强调其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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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辩护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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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行为手段:在庭审中,重点质疑当事人是否存在虚假申报或不申报的行为,说明其行为是否属于疏忽或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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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行为目的:质疑当事人是否具有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说明其行为动机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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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行为结果:质疑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是否达到法定标准,说明当事人是否已履行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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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例分析
案例一:因经济困难未按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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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某企业因经济困难未按时缴纳税款,但按期如实申报,未采取任何逃避缴纳税款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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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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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企业经济困难的证据,如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证明企业未按时缴纳税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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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企业按期如实申报的证据,如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的确认记录等,证明企业未采取欺骗或隐瞒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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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企业不构成逃税罪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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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骗取出口退税但未超过已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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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某企业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的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但骗取的税款未超过已缴纳的税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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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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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企业已缴纳税款的证据,如纳税凭证、税务机关的确认记录等,证明企业已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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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企业骗取出口退税的手段和金额的证据,证明骗取的税款未超过已缴纳的税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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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企业按逃税罪定罪处罚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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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总结
在逃税罪案件中,辩护人需要综合审查行为手段、行为目的和行为结果,准确界定逃税行为与其他相关行为(如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的界限。通过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提出针对性的辩护意见,争取对当事人更有利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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