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种植
本章涉及“非法种植”行为的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这里的“非法种植”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及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所实施的播种、育苗、移栽、插苗、施肥、灌溉、割取津液或者收取种子等行为。辩护人在代理此类案件时,除审查是否存在种植事实外,还应重点审查种植行为是否“非法”,即是否违反了国家法律或主管部门的禁止性规定。若种植者具备合法种植资格且种植行为已获许可,则不属于本罪规制范围,辩护人可据此提出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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