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含量
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一般无论毒品纯度高低、含量多少,均应将查证属实的毒品数量认定为毒品犯罪数量,并据此确定法定刑幅度。但存在例外:司法解释另有规定,或为隐蔽运输临时改变毒品常规形态的,毒品含量直接影响数量认定;涉案毒品纯度明显低于同类毒品正常纯度的,量刑可酌情考虑。因此,毒品含量是辩护的重要切入点。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291.html
-
毒品含量鉴定
虽毒品类犯罪通常不以纯度折算,特殊案件或情形下辩护人仍应关注含量,审查证据中有无含量或纯度鉴定意见。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291.html
(1)可能判处死刑的毒品案件
根据2007年“两高一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2008年12月最高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可能判处死刑的毒品案件,鉴定结论须含含量鉴定。大量掺假后数量才达死刑标准的,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291.html
(2)涉案毒品大量掺假或成分复杂
纪要明确:毒品可能大量掺假或为成分复杂的新类型毒品,应作含量鉴定;含两种以上成分的混合物,须作成分鉴定,确定各成分及比例。含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分别确定种类;不含此两种的,以毒性较大成分确定种类;毒性相当或难以区分时,以比例较大成分确定,并综合考虑其他成分、含量及全案数量。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291.html
(3)为隐蔽运输改变毒品常规形态
如为逃避海关监管将海洛因混入面粉报关,被一并查获,辩护人可主张不应把非毒品部分(面粉)计入海洛因数量。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291.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291.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