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毒品罪的未遂 2024年12月13日 10:09:46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9339文章 0评论 刑事辩护评论23阅读模式 走私毒品罪的未遂 走私毒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两类,其中输入毒品又分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入。 陆路输入以毒品实际越过国境线并进入我国境内为既遂标准; 海路、空路输入以装载毒品的船舶抵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降落本国领土内为既遂,否则认定为未遂。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305.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0305.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