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类犯罪中融资方和投资方的认定及辩护要点 2024年12月14日 23:34:27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382文章 0粉丝 刑事辩护评论113阅读模式 融资方和投资方 融资活动中,必然存在融资方和投资方,以借贷方式进行融资的,则存在借款方和放贷方,这些主体如果不严格按照法律进行融资和投资、借款和贷款,就都有可能成为本章的犯罪主体。如放贷型的非法经营罪和催收非法债务罪就是针对放贷方而言的,除了这两个罪名的其他犯罪,则是针对融资方或借款方的。所以,辩护人在代理案件时,要审查行为人属于融资方还是投资方,以便确定适用哪个罪名。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393.html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393.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10393.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