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方面的证据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434.html
具体而言,作为本罪主体的自然人需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刑事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434.html
关于证明自然人犯罪主体的具体证据,可参见本章第二节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办案指引” 之 “三、(三)主体方面的证据” 中相关内容。这些证据通常包括能证明自然人身份信息(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刑事责任能力(如精神状况鉴定等)的材料,以确认行为人符合本罪的主体要件。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434.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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