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成员罪的犯罪客体

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12246
文章
0
粉丝
有组织犯罪办案指引评论124阅读模式

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对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有很大的危害。境外人员到我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不仅毒害我国人民、危害我国社会,而且会促进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恶性膨胀和发展,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破坏社会的和谐。这些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会对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688.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688.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10688.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